商用车电动化推广项目(卡车、出租车、公交车、充电设备补贴)

[卡车车辆]商用车电动化推广项目(LEVO)

更新时间:2025年9月25日


申请目的地

LEVO(通用基金会环保汽车推广组织)

接待期

6年3月8日星期五 - 7年1月31日星期五

补贴企业

➀货车运输业务

② 出于业务目的使用私人商用车辆(卡车等)的人(仅限于车辆总重超过 2.5 吨的车辆)

③以商用车(卡车等)出租为业务的人(仅限于向➀、②、④出租商用车(卡车等)的人)

④地方政府

⑤经环境部长官批准,行政机关认为适当的其他人员

 

有资格获得援助的车辆

已由环境部预先注册的卡车

BEV:电动汽车

PHEV: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FCV:燃料电池汽车

车辆总重超过2.5吨的车辆(商务用、私人用)
车辆总重2.5吨以下的车辆(仅限商务用)

[目标车辆列表] *2024年6月19日发布
https://www.levo.or.jp/wp-content/uploads/ichiranhyou.pdf

车辆登记期限

6年2月1日星期四 - 7年1月3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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