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运输:审核措施
更新时间:2024年3月12日
在支持行政书士公司,我们为注册为第 2 类运输企业的公司提供内部审计支持,以检查业务内容和注册状态之间是否存在差异,作为审计措施。
我们根据国土交通省提供的清单提供以下审核支持。

| 权限项目 | 対応 | 要记住的要点 |
| 商业计划的以下变更 | 变更审批 | 即使运输公司使用其他运输公司,也只能在其获得许可的运输设施范围内使用该运输公司。 (例如:仅取得铁路运输许可的运输公司不得将海运、空运、汽车相关运输外包给其他运输公司。) |
| ・使用的交通设施的种类 | ||
| ・交通区域或区间 | ||
| ·工作范围 | ||
| 收寄业务计划变更如下 | ||
| ・货运集发货基地 | ||
| ・收发货处地点(内部收发货) | ||
| ・内部提货及配送时各营业所部署的商务车辆数量(因使用的交通设施种类的变化) | ||
| ・车库位置和容量(内部收集和交付) | ||
| ・船员休息或睡眠设施的位置和容量(一般或特定货物使用(内部收集和交付)以外的情况) | ||
| 收寄业务计划变更如下 | 变更通知 | 提前通知 (提交“收集配送业务计划变更事前通知书”,记载变更事项等) |
| ・各营业所所配备的业务车辆(用于内部取货和运送货物的车辆)数量的变化(与所使用的交通设施类型的变化相关的除外) | ||
| 商业计划的以下变更(次要事项) | 事后通知 (及时提交载明变更事项的《业务计划变更通知书》或《收寄业务计划变更通知书》。) | |
| ・总公司名称及地址 | ||
| ・事务所名称及地址 | ||
| ・货物保管设施概要(仅限需要保管系统的情况) | ||
| ・实际使用的运输公司或货运公司的概要 | ||
| ・委托他人接收货物的情况下,委托人的姓名、名称、地址。如果受托人是公司,则代表的姓名以及营业办事处的名称和地点。 | ||
| 收寄业务计划变更如下(次要事项) | ||
| ・货物收集和交付区域 | ||
| ・收发货所名称及地址(不包括内部收发货所位置) | ||
| ・如果委托他人收集和交付货物,则该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受托人是法人,则代表人姓名、营业所名称和地点、受托人用于收发货业务的车辆数量。 | ||
| 暂停营业的企业重新启动时 | 通知事由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 | |
| 姓名、地址或国籍变更 | ||
| 公司高管或员工变动 | 立即报告。 (无代表权的管理人员或员工变动时,截止日期为每年 7 月 31 日) | |
| 二级货运代理业务经营者事实 | 发布业务类型(包括附带工作)等 | 它必须以公众在主要办事处或其他营业办事处容易看到的方式张贴。 |
| 使用的交通设施类型 | ||
| 票价及费用(仅限个人(不包括商务或商务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 ||
| 运输条款和条件 | ||
| 交通区域或路段 | ||
| 工作范围 | ||
| 货物收发货基地 | ||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00天内提交经营报告,并在每年7月10日之前提交经营业绩报告。 (即使没有营业记录,也需要提交营业报告和营业业绩报告。) | 提交业务报告和业务绩效报告 | 在期限内提交。 |
| 运输条款和条件的以下变更 | 运输条款和条件 变更审批 | 提交“运输条款变更批准申请”,说明需要变更的原因。 |
| ・使用的交通设施的种类 | ||
| ・有关票价及费用的收取或退款事宜 | ||
| ・使用过的交通工具的接受相关事项 | ||
| ・有关收货、发货、保管的事项 | ||
| ・损害赔偿等责任相关事宜 | ||
| ・运输条款内容所需的其他事项 | ||
| 票价和收费的变化 | 票价及收费通知 | 变更后30天内,提交“票价/费用变更通知书”,注明变更后的票价/通行费金额等。 |
| 二级货运代理企业的业务转让、收购或合并、分立 | 继承批准(业务转让、转让等) | 属于转让、收购的,提交《转让、收购批准申请书》;属于企业合并、分立的,提交《合并(分立)批准申请书》。 |
| 如果继承人继续经营被继承人经营的二级货运代理业务 | 继承授权 | 必须在死者死亡后 60 天内获得批准。 |
| 暂停或撤销业务 | 停业、废止通知 | 通知必须在停业或废止之日起30天内作出。 |
| 聘任或解聘运营经理。营业车辆事故报告书(指定第2类营业者) | 报告 | 请立即提交通知。 |
| 运输安全相关业务的委托及委托管理(特定第二类经营者) | 允许 | |
| 与其他运输公司共享设备或共同管理的协议以及其他有关运输的协议的变更。 | 运输协议变更通知 | 运输等相关协议变更时,请提交《协议变更通知书》,说明变更协议的主要内容。 |
申请货运代理业务,请联系支持行政书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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