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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消息
发布时间:2015 年 10 月 28 日
古董商牌照
《二手商品经营法》允许经营者前往百货商店和其他活动场所开展业务。 法律将其定义为“兜售”,如果您前往申请的营业地点以外的地点出售二手商品,则必须明确声明您从事“兜售”活动。
即使您是商贩,也只能从注册的营业场所或对方的地址或住所购买二手物品。不得在超市停车场、百货商场活动大厅短期设立店(摊)和购买二手商品。
另外,去别人家购物时,如果你是二手货商,则需要携带许可证;如果你是雇员,则需要携带“摊贩员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