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人材ビザ(高度専門職)

积分制度(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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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谓高级人才积分制?

1 制度的概要,目的

为了促进引入外国高级人才,从 2012年5 月7日开始导入针对外国高级人才积分制的灵活运用,优先处理对其出入境管理上的政策制度。

将外国高级人才的活动内容分为「高度学术研究活动」,「高度专业・技术活动」, 「高度经营・管理活动」三个领域,并且根据每个领域各自的特性,分别针对「学历」,「职业经历」,「年收入」等项目设置积分点数,总计积分数达到一定分数(70分)时,通过实施优先处理出入境管理,以促进吸引外国高级人才进入我国为目的。

这是一种,从满足在日本就业在留资格条件(符合在日本居住停留资格条件的 相应性・入境登陆许可标准的适合性)的人员中判断评定外国高级人才的机制,被授予在留资格「高级专门职务」。

2 外国高级人才所从事的 3 种活动类型

・ 高度学术研究活动「高级专门职务1号(イ)」

根据与本国的公立,私立机关所签署的合同开展的研究,研究指导以及教育 活动

 

・ 高度学术研究活动「高级专门职务1号(ロ)」

根据与本国的公立,私立机关所签署的合同从事需要应用到属于自然科学及人文科学领域的知识以及技术的业务活动

 

・ 高度学术研究活动「高级专门职务1号(ハ)」

在本国的公立,私立机关进行事业经营及管理的活动

3 出入境管理上的优待政策内容

作为外国高级人才,被认可进入日本境内,在日居住停留的人员,可以享有以下出入境管理上的优待政策。

・ 「高级专门职务1号」的情况下

 

(1)允许多种在留活动 一般来说,外国人只能从事被认可的一种在留资格所许可的在留活动,然而外国高级人才,比如,和大学的研究活动一起从事经营相关业务的活动等,可以进行跨越了多种在留资格所允许的活动。

 

(2)给与「5年」的在日居住停留期限 对于外国高级人才,一律给与「5年」,法律上最长的合法居留期限。

 

(3)放宽与在留经历有关的永久居留许可要求 为了获取在日永久居留许可,原则上必须连续10年以上在日合法居留,但是作为外国高级人才连续3年在日从事相关事业活动的情况,或是对于在外国高级人才中属于特别高端人才(积分80点以上的人员),只要连续从事相关事业活动1年的情况下,就可以成为永久居留许可的对象。

 

(4)配偶者的就业 持有配偶者的在留资格的在日居留的外国人,在从事相当于「教育」,「技 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在留资格所许可的事业活动的情况下,必须 满足学历,职业经历等一定的要求,并取得这方面的在留资格许可。但是 作为外国高级人才的配偶者,即便在学历,职业经历等条件未能满足的情况下,也可以从事这方面的在留资格许可的事业活动。

 

(5)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偕同父母 现行制度规定,持有以就业为目的的在留资格在日居留的外国人,其偕同父母在日居留是不被接受许可的,但是关于以下

① 外国高级人才或其配偶者的7岁以下的孩子(包括养子在内。)在养育期间

② 外国高级人才的配偶者正在怀孕中,或是外国高级人才本人正在怀孕中,需要帮助照顾的情况下

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外国高级人才或是其配偶者的父母(包括养父母在内。)的入境,在日居留可以被许可。

 

(6)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偕同家务佣人 外国人的家务佣人的雇佣,只针对持有「经营・管理」,「法律・财会业务」等在留资格在日居留的一部分外国人可以被许可,而对于外国高级人才,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外国高级人才的家务佣人的偕同可以被许可。

 

(7)入境,在留手续的优先处理 对于外国高级人才的入境,在留审查,优先尽早处理。

① 对于入境前审查的申请,从受理申请开始10天之内处理完为目标

② 对于在留审查的申请,从受理申请开始5天之内处理完为目标

・ 「高级专门职务2号」的情况下

 

(1)除了「高级专门职务1号」被许可的事业活动之外,还可以与该活动一起从事就业在留资格所许可的几乎全部的事业活动。

 

(2)在日居留期限「无限期」。

 

(3)可以享有上述(3)~(6)的优待政策。